长沙 诈骗 (长沙诈骗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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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长沙市公安机关对于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长沙 诈骗 (长沙诈骗立案标准)
  • 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
  • 多次诈骗,涉案总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
  • 以盗窃、抢劫等行为实施诈骗的;
  • 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实施诈骗的;
  • 制作、使用诈骗工具实施诈骗的;
  • 利用网络、电话等电信手段实施诈骗的;
  • 冒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诈骗的;
  • 利用迷信、风俗实施诈骗的;
  • 失信后逃匿、转移、变卖财产,或者隐匿赃款赃物的;
  • 其他情节严重,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达到立案标准的诈骗案件,公安机关将受理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根据涉案金额、情节轻重等因素,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以下情况可能导致诈骗案件不能立案:

  • 诈骗未遂;
  • 诈骗数额较小;
  • 行为人主动退赃;
  •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
  • 其他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

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同时,您也应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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