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居家隔离7天的具体要求 (长沙居家隔离政策最新)

长沙休闲 07-10 阅读:31 评论:4

前言

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对长沙市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所有经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且无症状的人员。

居家隔离条件

  1. 具有独立房间和独立卫浴;
  2. 与同住人员无基础性疾病或免疫缺陷;
  3. 能够严格遵守居家隔离要求,主动配合社区(村)开展健康监测;
  4. 能够自行解决基本生活需求,或有亲友、志愿者等提供生活保障;
  5. 无传染性疾病史。

居家隔离要求

  1. 严格限制外出。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不得外出,确需外出就医时,须经社区(村)同意,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2. 每日健康监测。居家隔离人员每日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并详细记录体温、症状、接触史等信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社区(村)并及时就医;
  3. 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人员应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饮具,不共用毛巾、床单等个人物品;
  4. 物品独立存放。居家隔离人员使用的物品(如餐具、毛巾、衣物等)应与同住人员分开存放,单独清洗消毒;
  5. 定时消毒。居家隔离人员应每天对房间地面、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高频接触物体进行消毒,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6. 拒绝访客。居家隔离期间,不得接待访客,确需接待时,须经社区(村)同意,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7. 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居家隔离人员应按照社区(村)安排,积极配合核酸检测。

同住人员管理

  1. 同住人员也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
  2. 同住人员应密切关注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向社区(村)报告;
  3. 同住人员应避免与居家隔离人员共用餐具、饮具,不共用毛巾、床单等个人物品;
  4. 同住人员应在居家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后进行核酸检测。

社区(村)管理

  1. 社区(村)对居家隔离人员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并每日进行电话随访,了解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和隔离情况;
  2. 社区(村)每日查看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监测记录,如有异常立即上报;
  3. 社区(村)协助居家隔离人员解决生活保障问题,并及时提供心理疏导;
  4. 社区(村)对违反居家隔离要求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解除隔离

  1. 居家隔离满7天,核酸检测阴性,且无症状,方可解除隔离;
  2. 解除隔离后,居家隔离人员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外出时佩戴口罩,并配合社区(村)做好健康监测。

其他注意事项

  • 居家隔离人员应充分认识居家隔离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居家隔离要求,积极配合社区(村)开展健康监测,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 对拒不配合居家隔离要求,或故意隐瞒病情、接触史,或编造虚假信息,或恶意传播疫情信息,或其他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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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您所在社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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