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屋短租 (长沙房屋短租政策)
目的
为规范长沙市房屋短租市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政策。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长沙市范围内从事房屋短租业务的个人和组织。
定义
房屋短租是指将自有或者合法租赁的房屋以逐日或逐月的方式出租,用于居住目的的经营活动。
管理部门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全市房屋短租市场的监督管理。
许可证制度
从事房屋短租业务的,应当取得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颁发的《房屋短租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申请条件
-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房屋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
- 房屋符合安全卫生等基本条件;
-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管理人员;
-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 其他符合条件的。
许可证有效期
《房屋短租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
信息备案
取得《房屋短租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备案房屋短租信息。
备案内容
- 房屋短租经营者基本信息;
- 房屋短租经营场所信息;
- 房屋短租房源信息;
- 其他需要备案的信息。
监督管理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对房屋短租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监督检查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有权对房屋短租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
- 检查房屋短租经营许可证;
- 检查房屋短租信息备案情况;
- 检查房屋短租经营场所和房源;
- 检查房屋短租经营行为。
行政处罚
对违反本政策的房屋短租经营者,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警告;
- 责令改正;
- 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
- 吊销《房屋短租经营许可证》;
- 纳入黑名单。
附则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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