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图书馆超期收费标准 (湖南省图书馆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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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图书馆官网公布的超期收费标准,超期图书的收费标准如下:

  • 普通图书:每册每天收取0.1元人民币的滞纳金。
  • 珍贵图书:每册每天收取1元人民币的滞纳金。
  • 古籍图书:每册每天收取5元人民币的滞纳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收取滞纳金:

  • 书库检修期间;
  • 因馆藏异地调拨而延误还书的;
  •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还书的。

超期收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 从图书借出之日起计算滞纳天数,以自然日为计算单位。
  • 滞纳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

超期收费的缴纳方式如下:

  • 读者可以在图书馆柜台或自助借还机上缴纳滞纳金。
  • 读者也可以通过湖南省图书馆官方网站或手机APP缴纳滞纳金。

逾期不还图书的处理规定如下:

  • 逾期30天仍未还书的,图书馆将冻结读者的借阅权限,并按图书实际价值向读者收取赔偿金。
  • 逾期90天仍未还书的,图书馆将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为了避免产生滞纳金和不必要的损失,请读者按时归还图书。湖南省图书馆欢迎广大读者踊跃借阅图书,并希望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的图书馆借阅秩序。

湖南省图书馆超期收费标准 (湖南省图书馆官网)

来源: 湖南省图书馆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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