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刘超为什么那么得民心 (绵阳刘超为什么被判刑)

长沙耍耍 05-04 阅读:33 评论:0

刘超,四川绵阳市前市委书记,因其亲民作风和为民办实事而广受市民好评,被誉为“人民公仆”。他却在2021年10月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不禁令人唏嘘,一个深得民心的官员,为何最终会走向犯罪的道路?本文将从刘超的个人经历、执政理念和涉案情况入手,分析他为何得民心,又为何被判刑。

一、刘超的个人经历

刘超,1962年出生于四川绵阳。1984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后进入绵阳市委组织部工作。在组织部工作期间,刘超表现出色,多次受到嘉奖。1998年,刘超调任绵阳市安州区委副书记、区长。在安州区工作期间,刘超大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安州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2003年,刘超升任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在市委秘书长任上,刘超担任市委书记李春城的秘书,并逐渐成为李春城的心腹。

二、刘超的执政理念

刘超在担任绵阳市委书记期间,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他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刘超还大力推行“三联三边”工作法,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与基层群众“联思想、联感情、联工作”,与农民群众“住一起、吃一起、干一起”。在刘超的主政下,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刘超的亲民作风和为民办实事赢得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三、刘超的涉案情况

2015年11月,绵阳市委原书记李春城被中纪委调查。刘超作为李春城的亲信,也被带走调查。2021年10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超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刘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刘超有期徒刑六年。法院审理查明,刘超在担任绵阳市委书记期间,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941.5万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刘超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人民币6500万元。

四、刘超为何得民心

刘超之所以能够得到民心,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亲民作风:刘超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与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2. 为民办实事:刘超大力推行“三联三边”工作法,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与基层群众“联思想、联感情、联工作”,与农民群众“住一起、吃一起、干一起”。在刘超的主政下,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3. 公正廉洁:刘超平时注重廉洁自律,从不伸手向群众索要钱物,不搞特殊化。他多次强调要“勤政为民,克己奉公”,为党员干部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五、刘超为何被判刑

刘超被判刑的主要原因是收受他人贿赂和滥用职权。
1. 收受他人贿赂:刘超在担任绵阳市委书记期间,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941.5万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受贿罪。2. 滥用职权:刘超在担任绵阳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人民币6500万元。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构成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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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语

刘超是一个深得民心的官员,他亲民爱民,为民办实事,赢得了市民的一致好评。他却因收受他人贿赂和滥用职权而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不禁令人唏嘘,一个深得民心的官员,为何最终会走向犯罪的道路?希望刘超的案例能够警示世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为民谋福祉,也可以为己谋私利。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为社会发展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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