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新政策2024最新 (长沙公积金新政策)

长沙耍耍 05-27 阅读:42 评论:0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19号),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新政策解读如下:

一、缴存基数调整

缴存基数调整为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具体范围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用人单位和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缴存比例。

二、缴存比例调整

缴存比例调整为单位最低5%,职工最低5%。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

三、提取条件放宽

提取条件放宽为: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除申请购买商品房已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外,可继续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四、异地转入转出更便利

实行异地转入转出,职工调出长沙市时,可申请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职工调入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调入长沙市时,可申请将调出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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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为:职工申请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职工所在单位连续缴存公积金年限乘以12倍的月缴存额;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职工所在单位连续缴存公积金年限乘以10倍的月缴存额。

六、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为:职工申请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为3.25%;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为3.75%。

七、其他政策

其他政策包括: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可继续按转入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提取和使用。
  • 职工在长沙市调动工作或变更工作单位的,原单位应及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或者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

结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新政策体现了长沙市政府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视,以及对广大职工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新政策的实施将有效保障职工住房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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