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文明市民公约 (长沙市文明市民评选办法)

长沙休闲 05-27 阅读:31 评论:0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文明、和谐、宜居的长沙城市形象,特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 总则

  • 本公约适用于长沙市全体市民和在长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
  • 文明市民是遵守公约、积极践行文明行为的模范公民,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和建设者。
  • 倡导文明诚信、尊法守规、勤奋向上、助人为乐、保护环境、崇尚科学、讲究卫生、邻里和睦、礼貌待人,做文明市民。

第二条 文明风尚

    长沙市文明市民公约 (长沙市文明市民评选办法)
  • 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不损公肥私、不违规乱纪。
  •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履行诺言,做讲信誉的公民。
  • 勤奋工作、勤俭节约,崇尚实干、戒骄戒躁,做爱岗敬业的公民。
  • 尊老爱幼,扶危济困,传递爱心,做乐善好施的公民。
  • 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煤气,保护生态环境,做绿色低碳的公民。

第三条 公共文明

  • 公共场所讲秩序,排队有序,不喧哗吵闹,不随地吐痰、乱丢废品。
  •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让座,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自觉维护公共环境。
  • 爱护绿化,不践踏草坪,不损坏花木,共同营造美丽家园。
  • 文明驾驶,礼让行人,不乱鸣喇叭,不酒后驾车,确保交通安全。
  • 遵守邻里规则,尊重他人隐私,互助友爱,和谐共处。

第四条 网络文明

  • 网络言行文明得体,不发布虚假信息、传播不良情绪,维护网络空间清朗有序。
  • 尊重他人网络隐私,不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信息,不网络欺凌、造谣诽谤。
  • 合理使用网络资源,不沉迷网络游戏和短视频,防止网络成瘾,维护身心健康。
  • 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不点击不明链接、不泄露个人信息,维护网络安全。
  • 积极参与网络文明建设,弘扬网络正能量,共创清风正气的网络环境。

第五条 家庭文明

  • 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夫妻和顺,兄友弟恭,互敬互爱,共建温馨家庭。
  • 勤俭持家,节约用水用电,维护家庭环境卫生,营造舒适宜居的家庭氛围。
  • 重视家庭教育,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培养文明礼貌、勤奋好学的子女。
  • 关爱残疾人、老年人,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营造尊老敬老的家庭风气。
  • 遵守社区规则,参与社区治理,共建和谐文明的社区环境。

第六条 评选办法

  • 长沙市文明市民评选由各区(市)县、开发区负责,并报市文明办审核。
  • 评选标准:严格按照公约内容进行评选,注重日常行为表现,突出事迹。
  • 评选方式:采取自荐、推荐、群众评议等方式,综合评定,择优推荐。
  • 评选数量:根据各区(市)县、开发区实际情况确定评选数量。
  • 评选结果:评选出的文明市民由各区(市)县、开发区进行公示,并报市文明办备案。

第七条 表彰奖励

  • 评选出的文明市民将获得荣誉证书、奖章等表彰奖励。
  • 对在公共文明服务、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文明市民,将给予优先推荐参加评先评优、评比表彰等活动。
  • 文明市民的先进事迹将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弘扬正能量,树立榜样力量。

第八条 监督管理

  • 各区(市)县、开发区文明办负责对文明市民评选和表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 市民有权对文明市民评选和表彰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 对违反公约行为的,有关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让我们共同遵守长沙市文明市民公约,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践行文明行为,塑造文明城市形象,让长沙成为一个文明、和谐、宜居的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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