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文明校园评选办法 (长沙市文明校园名单)

长沙夜店 05-27 阅读:34 评论: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长沙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目的

本办法旨在促进长沙市学校文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培养学生良好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意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第三条 评选原则

文明校园评选坚持以下原则:

  1. 坚持以德育为核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 坚持创建特色,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文明校园。
  3.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师生员工和家长共同参与。
  4. 坚持社会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评价。

第四条 评选条件

申报长沙市文明校园的学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办学理念、清晰的办学目标和明确的德育工作思路。
  2. 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 师德师风良好,教师队伍稳定,无师德失范等负面行为。
  4. 德育工作成效显著,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意识强。
  5. 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有良好的文明氛围。
  6. 长沙市文明校园评选办法 (长沙市文明校园名单)
  7. 注重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德育教育中的作用。
  8. 重视社会实践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长沙桑拿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