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地产限购政策 (长沙房地产限购)

长沙耍耍 08-03 阅读:3 评论:4
长沙房地产限购政策 (长沙房地产限购)

为抑制长沙市房地产市场过热,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长沙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限购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宁乡县、浏阳市、长沙县。

二、限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限购对象,是指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个人。

限购对象包括:

  1. 在本市无户籍、无住房的非长沙市户籍居民;
  2. 在本市有户籍、无住房的离异单身居民;
  3. 在本市有户籍、无住房的丧偶单身居民;
  4. 在本市有户籍、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
  5. 在本市无户籍、在长沙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3年,但无住房的非长沙市户籍居民。

三、限购内容

限购对象在限购区域内只能购买一套住房。

限购对象购买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购买的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
  2. 购买的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
  3. 购买的住房总价不超过200万元。

四、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五、具体措施

为确保本办法的有效执行,有关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
  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限购政策的知晓度和支持度;
  3.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限购信息互通共享;
  4. 加强执法力度,对违反限购政策的行为依法查处。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长沙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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