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图书馆超期收费标准 (湖南省图书馆新馆)
长沙品茶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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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图书馆管理条例》,湖南省图书馆对逾期未还图书资料的读者收取超期费。
超期费标准
馆藏类型 | 中文资料 | 外文资料 |
---|---|---|
一般图书 | 0.2元/天 | 0.4元/天 |
珍贵图书 | 1元/天 | 2元/天 |
报纸 | 0.1元/天 | 0.2元/天 |
杂志 | 0.5元/天 | 1元/天 |
音像资料 | 1元/天 | 2元/天 |
电子资源 | 0.5元/小时 | 1元/小时 |
注意:
- 超期费从借阅资料应还之日起计算,不含图书馆闭馆时间。
- 超期费满200元的,暂停借书资格,直至还清超期费。
- 珍贵图书超期一周后,图书馆有权追索。
超期还书方式
读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归还逾期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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