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房屋互换 (长沙市房屋互换税收政策最新)
长沙品茶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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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房屋互换是指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两套或多套房屋所有权进行调换的行为。
长沙市房屋互换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个人所得税
- 房屋互换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房屋互换所得的计算公式为:互换所得 = 互换后房屋的市场价值 - 互换前房屋的市场价值。
-
互换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 房屋互换双方为夫妻关系的。
- 房屋互换一方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 同一套房屋在两年内已经发生过一次互换的。
- 互换后的房屋面积均不超过90平方米的。
印花税
- 房屋互换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房屋价值的0.05%。
- 房屋互换印花税的缴纳人:房屋互换双方均需缴纳印花税。
契税
- 房屋互换需要缴纳契税,税率根据互换后房屋的面积和用途确定。
- 互换后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税率为1%;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契税税率为1.5%;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3%。
- 房屋互换契税的缴纳人:房屋互换双方均需缴纳契税。
增值税
- 个人房屋互换不涉及增值税。
其他费用
- 房屋评估费:房屋互换前,需要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评估费由房屋互换双方共同承担。
- 公证费:房屋互换时,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以确保房屋互换的合法性。公证费由房屋互换双方共同承担。
- 登记费:房屋互换后,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登记费由房屋互换双方共同承担。
以上是长沙市房屋互换税收政策的最新内容。在进行房屋互换时,应提前了解和计算好相关税费,以免影响交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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