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长沙市政府投诉热线)

长沙耍耍 08-13 阅读:2 评论:4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长沙市政府投诉热线)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政府投资、市直部门及各区县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进行提升和改造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应用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信息共享和集成平台建设数字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第二章 项目立项第四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需求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科学论证,确保项目可行性。注重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五条 项目立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和建设目标项目需求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项目进度安排项目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第六条 项目立项申请经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区县政府或市直部门审核后,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化办)审核。第三章 项目实施第七条 项目实施应按照立项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单位应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第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重大项目应建立项目进度节点管理制度,定期向市信息化办和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区县政府或市直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第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项目验收前,应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第四章 项目验收第十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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