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二手房交易个税新政策 (长沙二手房交易新政策)
![](/gg/hf11.gif)
背景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长沙市二手房市场健康发展,保障交易安全,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二手住房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等有关规定,长沙市人民政府制定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二手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的通知》(长政发[2023]9号),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新政内容
一、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 已取得房产证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 已取得房产证满5年但不是唯一住房的,按照转让收入减去房屋原值和合理费用(合同约定价款或实际成交价款与房屋原值减去不动产装修费、过户费、契税等契税之外的合理费用之差额)后的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3. 已取得房产证不满5年的,按照转让收入减去房屋原值和合理费用(合同约定价款或实际成交价款与房屋原值减去不动产装修费、过户费、契税等契1. 本政策适用于2023年3月1日以后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住房交易。
2. 本政策执行中,出现纳税争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长沙二手房交易个税新政策 (长沙二手房交易新政策)](https://tgirlmeat.com/thumb/20240802215114_90230.jpg)
3. 本政策由长沙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录: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二手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的通知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长沙桑拿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